[单选题]甲、乙、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。其中,丙以房产出资50万元。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。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40万元,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。下列处理方式中,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( 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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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0-02 10:08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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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单选题]甲、乙、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。其中,丙以房产出资50万元。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。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40万元,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6万元。下列处理方式中,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( )。

A.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,不足部分由甲、乙、丁补足
B.丙无须补交差额,甲、乙、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
C.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,不足部分由甲、乙补足
D.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,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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