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简答题]非居民个人杰克住在北京,本年7月受邀为深圳甲公司的高管张某讲课,为期7天。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。方案一:杰克去深圳的甲公司为高管张某讲课,杰克可从甲公司获取税前劳务报酬收入100000元,但有关交通费、食宿费等由杰克自理,杰克共支出20000元。方案二:深圳甲公司的高管张某去北京听杰克讲课,杰克可从甲公司获取税前劳务报酬收入80000元,高管张某去北京的交通费、食宿费20000元由甲公司担。假设不考虑增值税因素。 要求:请对上述业务进行税收筹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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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0-02 10:11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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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简答题]非居民个人杰克住在北京,本年7月受邀为深圳甲公司的高管张某讲课,为期7天。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。方案一:杰克去深圳的甲公司为高管张某讲课,杰克可从甲公司获取税前劳务报酬收入100000元,但有关交通费、食宿费等由杰克自理,杰克共支出20000元。方案二:深圳甲公司的高管张某去北京听杰克讲课,杰克可从甲公司获取税前劳务报酬收入80000元,高管张某去北京的交通费、食宿费20000元由甲公司担。假设不考虑增值税因素。 要求:请对上述业务进行税收筹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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